加强贷款支持 加强就业扶持 加快发展服务载体——甘肃省人社厅制定23条支持非公经济发展措施

2018-11-20 阅读次数: 1317

日前,甘肃省人社厅出台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包括加强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加强小微企业就业扶持、加快发展创业孵化服务载体等10个方面23条措施。

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可按规定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同时,将符合条件的网络商户纳入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扶持范围。

政策提出,鼓励甘肃全省小微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群体就业。对吸纳上述群体就业的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要求加快发展创业孵化服务载体,对入驻甘肃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非公实体提供场地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同时,加大对入驻、入孵初创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并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由甘肃省财政每年投入1000万元,用于扶持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县建设,着力打造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返乡创业孵化基地、互联网创业示范基地、民族传统产业创业示范基地、创业示范街等。加大对非公企业的培育力度,实施创业典型培育工程,对符合条件的省级创业典型,可给予每个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可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此外,遴选100名优秀创业高校毕业生,对他们开展创业指导和中高端创业培训与实训,进行全程跟踪扶持,探索建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全程跟踪指导制度。

                                                         ----文章来源: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