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严把退费审核关

2019-06-26 阅读次数: 1472

前几天,参保人员张某来甘肃省兰州市社保中心咨询重复缴费退费业务。他说自己1996年至2005年有几年的重复缴费,要办理退费。
工作人员请张某提供身份证号码后,在社保信息系统查询到张某是兰州某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的一名参保人员,从1996年8月开始参保缴费,缴到2019年5月,1996年至2005年之间,并没有重复缴费记录。

张某说他1996年至2005年在兰州市参保缴费,同时又在安宁区社保局缴费,所以有重复。他手里拿了一张安宁区社保局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缴费时间是1996年8月至2005年6月,转移时间是2005年7月。张某说转移单一直拿在自己手里,因为重复,账户没有合并,所以来合并账户并退多缴的社保费。

之后,工作人员又查看了张某的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上登记的参保时间是1996年8月,工作单位是兰州市胶囊厂。兰州市胶囊厂原是兰州市社保中心的参保单位,2005年6月,兰州市社保中心把胶囊厂划拨给安宁区社保局,由安宁区社保局管理该厂的社保业务。兰州市社保中心在业务移交后数据库中保留了该厂职工的缴费记录。

于是工作人员在企业缴费备份台账中仔细查询,看到张某在移交名单之中,1996年8月单位开始为其缴费,缴到2005年6月,随着单位一起移交给了安宁区社保局。工作人员比较了张某在兰州市社保中心和安宁区社保局转移单上的缴费时间和缴费基数,都没有问题。

工作人员认为张某的重复缴费问题,需要认真核对,如果真有重复,就退给张某,如果没有重复,也不能让社保基金受损失。9年的缴费,要退3万多元的个人账户,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之后,工作人员又给张某现所在的市人力资源管理公司打了电话,请这家单位帮助核查张某是哪年在该公司开始缴费的。张某所在公司经过核查后,确认公司是2005年7月开始为其缴费。张某到公司上班后,办理过一次社保关系转移,公司为他办理的手续。张某2005年6月以前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是他从安宁区转来的。

根据张某所在公司提供的信息,结合企业备份台账,工作人员又在全市的大数据信息系统中核查了张某的缴费记录,确定张某没有重复缴费。于是告知张某不存在重复缴费的问题,他2005年以前的缴费记录,是从兰州市划拨给安宁区社保局,又从安宁区转回兰州市,他手里的这张转移单已办理过转移业务,账户也已合并。

近年来,兰州市社保中心制定了重复缴费退费风险防控的相关工作制度。他们设立业务初审和复审工作平台,对情况复杂的退费业务,工作人员交叉审核后提交给科室负责人复审并处理。同时,建立业务办理和财务退费不见现金的工作制度。

每天工作结束前半小时,工作人员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退费表、社保卡复印件、退费汇总表一式两份报送财务科,由财务科签字、盖章后,两科室各留存一份,退费由财务科通过网银在5个工作日内,划拨给参保人员。并且,该中心还建立了核查对账制度。两科室每周核对一次财务退款情况,做到退费不错一人、不漏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