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省1万 烟台社保降费让中小企业获得感满满

2019-05-21 阅读次数: 1527

“前两天刚给员工缴了社保,这个月比上个月少掏了800多块钱,一年下来就能省将近1万块,三分之一的房租就出来了。”烟台市一家热能科技公司负责人刘成红告诉记者,一系列的减税降费政策,切切实实减轻了企业的负担,感受到了被关怀的温暖。烟台自5月1日起降低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据市人社局初步测算,此次降费将为全市4万多户企业减轻负担约10亿元,其中养老保险减负8.5亿元,失业保险减负1.5亿元,让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

养老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降低2%

该热能科技公司共有员工11人,每月按最低缴费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即3465元。刘成红介绍,之前公司每月的社保支出1.46万左右,5月降到了1.38万,省了800多。“一年就能省出三分之一的办公场所租赁费,减负力度还是很大的。”刘成红向记者表示。

自5月1日起,烟台统一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8%下调至16%。此前,烟台企业养老保险单位费率已经过三次下调,逐步从20%下调至18%。此次采取一步降至国家规定下限的办法,将更加有效地减轻企业的缴费负担;而且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费率保持一致。“根据现行养老金计发办法,养老待遇与单位缴费比例不挂钩,而是跟个人缴费情况有关,这就意味着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不会影响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1%的失业保险

费率再延期执行1年

单位或个人缴纳社保费,与费率和缴费基数两个参数有关,降低费率或调低缴费基数,都会减少缴费金额,减轻缴费负担。从这次综合降费方案看,除直接降低单位费率外,也调整了社保缴费基数政策,扩大了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根据国家规定,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时,以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依据,最低不低于60%,最高不超过300%。

过去,我们把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作为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也就是俗称的“小口径平均工资”。根据最新政策,下步将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人员的平均工资加权计算,作为“全口径平均工资”,核定个人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这种做法,既能够更加合理地反映参保人员的实际工资水平;又能够对符合按下限缴费条件的职工减轻缴费负担,相关企业也将因此而降低缴费成本,特别是部分小微企业或劳动密集型企业受益将更加明显。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低2%的同时,烟台还将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自5月1日起,继续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烟台近年先后多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2012年由3%降为1.5%,比国务院2015年规定的降费时间早3年;2017年再次阶段性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比《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费率低2个百分点。“本来这一政策2019年4月30日就到期了,烟台这次综合降费方案把这一政策又延长了一年。”市人社局该负责人介绍。

公布“全口径平均工资”前

暂执行原缴费基数

另一方面,本次综合降费方案还完善了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政策。过去,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是在“小口径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选择缴费基数,今后可在“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适当缴费基数。这次政策调整,不仅调整了平均工资口径,降低了缴费标准,而且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权也更大,收入较低人员可以选择较低的缴费标准,减轻缴费负担,收入较高人员可以选择较高的缴费标准,提高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体现“多缴多得”。

值得注意的是,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将按照省里统一部署,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采取这一方式,既为了保持年度缴费政策的统一性、规范性,也能更好地减轻低收入群体的缴费负担。”市人社局该负责人表示,在省里公布“全口径平均工资”之前,烟台将暂按原缴费基数政策执行,待公布后再作缴费清算。同时,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后,省里将制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过渡措施,确保新增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在新办法出台前,待遇计发方式暂时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