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企业减负再出实招 绍兴社会保险本月起执行新费率

2019-05-21 阅读次数: 1619

从5月1日起,我市对社会保险执行新费率,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均降至16%、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等。业内人士认为,绍兴目前正处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此举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社会保险费是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是社保制度平稳运行的重要物质基础,合理的社会保险费率关系到企业的经营成本,也关系到社保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因此,按照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我市迅速部署对企业降低社保费率工作,确保按时间按要求执行完毕。

根据规定,我市将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现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政策延长到2020年4月30日,其间,失业保险总费率保持不变,仍按1%征收。工伤保险费率则根据各地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分别按照20%和50%进行下调。

自5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在浙江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缴费基数。这意味着,我市相应参保人员选择缴费基数的下限从原来的80%下调至60%。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则降至16%。

社保费率直接决定企业负担,影响企业竞争力。据悉,这几年,我市一直千方百计为企业减负。今年3月初,省政府决定使用累计结余失业保险金,返还困难企业2018年度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5%,目前全市已合计返还困难企业11亿多元社会保险费。

此次降低社保费率,对企业来说减负作用明显。越城区人力社保局社保分中心副主任陈剑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一家有在职职工500人的企业为例,按照最低档缴费标准,每月社保费用支出在53.46万元左右;此次,工伤、失业保险阶段性降费率政策的延续实施,单位可每月少缴社会保险费大约1.78万元,一年共可节省21.36万元。

市人力社保局社保处处长吴荣明介绍说,此次减负,仅工伤保险缴费一项,预计今年就可为全市企业减轻负担约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