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10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月最低工资标准调至1900元

2018-08-15 阅读次数: 325

河南省近日印发《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要求从2018年10月1日起,河南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从现行的1720元调整为19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现行的16元调整为19元;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从现行的1570元调整为17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现行的14.5元调整为17元;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从现行的1420元调整为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现行的13元调整为15元。

根据《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河南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应当缴纳的“三险一金”,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考虑了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因素,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