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五项机制”打造“无欠薪”城市

2018-08-10 阅读次数: 1750

[导读]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思路,坚持“谁分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进一步健全联合治理机制,靠实工作责任,形成了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合力。


健全联合治理机制,凝聚治欠保支合力

  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思路,坚持“谁分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进一步健全联合治理机制,靠实工作责任,形成了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合力。

  抓高位推进。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和研究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相关批示10余次,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直18个部门为成员的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领导小组。2017年以来,市政府召开12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统筹落实治理措施,指导市人社、发改、公安、财政、建设等部门开展联合督查8轮次,对所辖8个区县和高新区开展定期考核,对欠薪隐患企业开展重点督办集体约谈。同时,建立了领导小组包保区县责任制和劳动保障监察办案人员包干区县治欠保支工作制度,确保工作不留死角。

  抓部门联动。在欠薪监管、法律援助等方面实施部门联动,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市人社、发改、财政、建设等部门认真开展项目审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支付和设立应急周转金等专项检查,严把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落实关,从源头上有效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在办理施工许可过程中,对资金未落实到位的项目不予开工建设许可,并对重点隐患企业进行约谈。在项目招投标审核备案、企业上市、参与评选各类表彰奖励前,企业须持有市级及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或无欠薪案件说明后方可参与招投标、公司上市、评先选优。

  抓以点带面。2014年,我市提出打造“无欠薪”城市,经过近几年的努力,以“案发率低、涉案金额小、处置快速有力、守住稳定底线”为导向,确定了“工资拖欠问题得到有效控制、防范处置欠薪长效机制全面落地、前线案件处置快速有力”等“无欠薪”区县创建的三个标准。在此基础上,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着力打造区县多元化工作品牌,其中:城关区推行“隐患单位约谈,公安介入辅查”机制;七里河区实行“立足宣传多元、调处并举强执法”机制;西固区实行“大排查、大协调、强处置”机制;安宁区实行劳动用工备案“六个一律、三个必须”机制,狠抓源头治理;红古区实行“夯实基础,注重隐患排查”机制;永登县实行“突出一线工作,隐患治理重预防”机制,强化监管治理;榆中县实行“五步工作法、四个台账建设”统领监察全程机制;皋兰县推行“3396”(坚持三个原则、突出三个结合、破解九大难题、实现六个转变)机制,强强联合抓治理;高新区实行“落实七个必须,规范建筑领域用工管理”机制,推动创建“无欠薪”城市。

  健全制度落实机制,织密刚性保障网络

  从建筑领域着手,就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分账管理、保证金管理等重点方面,制定了23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构建了责任靠实到位、日常监管有力的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制度体系。

  突出差异化,确保保证金缴纳到位。2013年,出台了《兰州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规定“在兰所有建筑领域按工程造价的3%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至专用账户后,方可按程序核发开工许可证”,强化第一道关卡,实现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100%。2017年,按照国家和省上相关要求,重新修订了《兰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对新开工项目实行差异化浮动缴费,鼓励企业诚信管理劳动用工,对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及企业用工诚信好的单位,实行减免缴纳保证金措施,反之适当提高缴存比例。截止目前,对市本级29个建设项目减免缴纳保证金0.87亿元,对4个建设项目提高了缴存比例,奖优罚劣措施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了制度震慑力,有效推动了建筑领域诚信建设。

  突出前置化,确保分账管理到位。项目开工建设之初,人社部门指导建设单位落实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督促施工单位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款与工程材料款分账制度,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杜绝发生工程款不到位牵连农民工工资不到位的情况。

  突出精准化,确保实名制管理到位。严格落实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明确建设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管责任;施工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其分包企业负直接责任。全面实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推行农民工工资直接支付“一卡通”制度,施工单位须按照工程用工人数,在政府指定的专户银行办理工资卡,由农民工自持工资卡,确保建设单位缴纳保证金后1个月内为农民工办卡率达95%以上,自持率达100%,农民工工资卡激活使用率达95%以上。

  突出常态化,确保按月足额支付到位。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落实施工单位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建立工资支付管理台账,做好农民工身份、电子打卡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记录,督促下属分包企业在办理“一卡通”的同时与银行配套建立职工名册并进行动态管理。建设单位按时间节点督促检查劳动用工工资发放情况。同时,推行设立劳资专员制度,确保工资与实际相符并按月足额支付。

  突出应急化,确保周转金设立到位。按照市级财政300万元、区县财政50—100万元的标准,设立市、区县两级应急周转金,专项解决特殊突发讨薪问题。2017年以来,因欠薪情况动用政府应急周转金案件1起,动用金额80万元,涉及125人。

  突出信息化,确保预警监管到位。出台《兰州市企业欠薪预警制度和监管办法》,完善“分级响应,反应迅速”欠薪预警和监管体系,加大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力度,加快实施“智慧监察”工程,开发全市企业用工管理系统及APP软件,建立全市各类用人单位电子档案,开展劳动用工、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等信息采集,共录入用人单位3.5万户。

  健全监察执法机制,打造一流执法队伍

  强化监察力量。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改革后,省上下放兰州市的各类监察单位1876户,占下放总量的85%。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以加强基层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为重点,制定《兰州市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100万人以上的区县配备专职监察员不得少于16人,人口在40万以下的不得少于6人,不得违规挤占、挪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编制”。目前,全市专职监察员由原来的90人增加到现在的112人,各区县网格配备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572名,充实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

  强化执法规范。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建立和发布检查事项库、监察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计划任务库等“四库”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公示“2018年双随机抽查计划”、实施3个批次抽查工作情况及抽查结果,实现了劳动保障监察事前事中事后监察全透明。

  强化业务培训。制定培训计划,邀请专家、监察业务骨干,通过授课、案情分析研讨、实战演练、微信课堂、网络实操等方式,就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与程序类案件处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案件处理、新媒体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对市、区县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协管员、省属在兰企业劳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共举办培训班7期,培训1256人。同时,组织经验丰富的监察员赴县区,从办案技巧、规范案卷卷宗、“两网化”信息管理等方面进行指导,交流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

  强化政企对接。建立政企对接常态化机制,定期召开座谈会,协调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省属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管辖权限下放市州后,我市第一时间报请省劳动保障监察局召开省属、市属企业座谈会13场次,重点与甘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等757户企业进行了对接,了解企业管理农民工工资方面存在的困难,及时予以解决,着力提前化解各类矛盾,确保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重心下移后工作及时衔接,做到监管到位。

  强化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2017年以来,全市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治欠保支”、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等10个专项检查,检查用人单位1.16万户,接待来访8350起、涉及2.83万人,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797件、已查处结案795件,办理民情通服务热线转办件102起,办结率100%,追发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4986.98万元、涉及劳动者4301人,总体上实现了“四个大幅下降”,即劳动保障监察立案数、民情通服务热线转办件、群体性突发事件、拖欠劳动者人数与去年同比分别下降了61%、66%、44%、54%。特别是按照国家、省上关于优先解决政府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整治力度,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清查“全覆盖”,保证了全市政府投资工程无欠薪。

  健全宣传引导机制,畅通欠薪投诉渠道

  开展维权宣传。深入工地、企业,开展农民工维权政策宣传活动,讲解政策16次,设置《农民工权益告知牌》200多份,免费发放“劳动用工维权爱心卡”1400多张和《农民工维权手册》等各类宣传物品800多本,让广大务工人员及时了解国家有关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维权。同时,加强与各级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的沟通合作,扩大宣传覆盖面,特别是在《中国劳动报》《今日头条》等媒体登载劳动用工维权类新闻稿32篇,在《兰州电台》《兰州晚报》设立专栏为劳动者答疑解惑,拍摄《兰州市多措并举打造“无欠薪”城市》专题宣传片,引导用工单位积极承担治欠保支政策法规宣传的责任和义务。

  畅通维权渠道。以民情通服务热线、12333咨询平台、案件受理咨询服务台等为阵地,公布16部投诉举报电话,拓宽劳动用工维权渠道。同时,加强舆论监控,对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反映的欠薪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对区县发生的涉及欠薪的舆论,第一时间督导、举一反三摸排,及时按规定范围上报,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引导网络舆情,切实防止恶意炒作。

  健全分类处置机制,妥善处理欠薪案件

  完善欠薪案件应急处置机制。建立部门联动、信息预报机制,规范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各相关部门能够及时掌握情报信息,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切实做到“迅速查处、纠纷调解、欠薪发放”三到位,有效避免欠薪问题激化升级。今年以来,我市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20起,涉及劳动者298人,没有发生50人以上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

  建立欠薪案件分类处置机制。对全市企业按照信用等级建立A、B、C分类管理台账,目前确定A类企业4176户、B类企业3197户、C类企业104户。对A类企业进行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专项检查和投诉举报检查等常规监管;对B类企业除常规检查外,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列入年度检查计划,强化日常宣传指导、隐患摸排,增加巡查频次;对C类企业,除以上A、B类措施外,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强化日常监管,每年实施书面审查2次以上,如欠薪违法情节严重的,通报其他相关征信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根据欠薪案件性质,进行分类处置,对欠薪数额较大、查处难度系数较大的案件,由区县政府、市级人社部门牵头成立包案领导小组,建立责任清单,挂牌督办查处并限时办结。

  强化失信企业惩戒力度。完善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2017年以来,在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9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企业1户。

  落实非法讨薪移送司法机制。规范人社部门与司法部门衔接程序,加大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讨要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的案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17以来,市法院受理欠薪案件44件,移交公安案件54件,持续保持对恶意欠薪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