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开展女职工维权宣传周活动

2018-08-07 阅读次数: 765

新版《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于7月1日正式施行。为提高《特别规定》的知晓率、落实率,增强女职工合法维权的意识,近日泰兴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开展了《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维权宣传周活动。

《特别规定》共有24条内容,主要就女职工劳动保护范围、落实劳动禁忌规定、细化劳动保护措施、强化防止性骚扰和卫生保健措施、加强监督和管理等五个方面作出了规定。新规把女性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等特殊时期的保护都纳入其中,保障了女职工劳动安全,减轻了女性孕育压力。

宣传周期间,泰兴市劳动监察大队对前来办事、咨询的女职工发放宣传材料,就《特别规定》中首次提到的保胎假、哺乳假等进行现场讲解、答疑解问;并对女职工提出的关于劳动合同订立、生育期间工资等问题作出详细解答,提出可行性建议。宣传周期间共发放宣传材料1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400余人次,切实增强了广大女职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营造了维护女性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提高了维权宣传周的影响力,对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起积极作用。

泰兴市监察大队提醒,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女职工可以向人社、工会、妇女组织等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泰兴市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深入广场、企业,常态化开展《特别规定》维权宣传活动,让企业知法、守法,让女职工懂法、用法;对于女职工的投诉举报,人社部门将第一时间依法调查处理,坚决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