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工伤保险待遇又上调 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223元

2021-11-24 阅读次数: 1327

近日,广西自治区《关于调整2021年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决定从2021年1月1日起统一调整全区工伤保险待遇,其中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223元。

此次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涉及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抚恤金、工伤保险基金补差金额4个部分。待遇调整的对象,为2020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有关工伤保险待遇人群,包括因工伤残职工、因工伤残人员、工亡职工供养亲属,以及2020年12月31日已获核定养老保险待遇且按规定需工伤保险基金补差的一级至四级伤残退休人员。

其中,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223元,调整后月伤残津贴低于1810元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62元。

这是我区连续第七年统一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此次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将在10月底前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