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重庆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是怎样调整的?重庆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相关内容一览2021

2021-06-18 阅读次数: 973

  2021年重庆市养老金调整方案尚未公布,可参考2020年重庆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一)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其中本人缴费年限低于15年的,统一按15年进行调整。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同类人员2019年12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3%。

  (二)定额调整

  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退休并领取基本养老金或领取养老待遇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2元。

  (三)适当倾斜

  1.符合本通知调整范围第(一)项第1、2目规定的企业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按下列规定倾斜调整:

  (1)对1953年年底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2)对国务院批准的艰苦边远地区(黔江区、城口县、武隆区、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下同)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3)对2005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每超过1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4)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2019年年末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以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的调整。

  2.符合本通知调整范围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国务院批准的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