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罗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升人民幸福感

2020-01-16 阅读次数: 2823

罗平县为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从2019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调整更加惠民。一是完善待遇正常确定机制。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每月增发5元基础养老金;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增加一年加发3元的基础养老金;对参保人在缴费或待遇领取期间死亡的,给予12个月当年全省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在原来600元基础上增加了一倍多。

今年56岁的马街镇妈依村村民梁小玉十分关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调整,他从2012年开始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年不用工作人员提醒,他都会主动去缴费。他说:“我以前每年缴费500元,从去年开始就缴1000元了,等条件更好一点再多缴一点,等老了也能多领一点。我母亲现在80岁,她没有交过养老保险,但已经领了8年多的养老金,一开始每月领55块、60块、75块……到现在每个月能领100多块钱了,感觉养老金一直在上涨,这个政策不单是我们得到实惠,我们满意,而是广大群众,所有农村人都觉得这个政策好。”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于解除老年人后顾之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县领取养老金人数达6.75万人,累计领取养老金9262.2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