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出台引导毕业生当地就业补贴政策

2018-08-20 阅读次数: 1383

为积极引导黄山市毕业生在当地就业,全力促进高质量就业,近日市人社部门印发了《关于申报引导毕业生当地就业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黄就人服〔2018〕39号)至各黄山市相关学校。政策条件:对黄山市普通高等学校和具备发放国家认可学历资质的中职学校组织当年毕业生(指毕业之日后一年内的毕业生,以毕业证书日期为准)在黄山市范围内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经审核确认,由黄山市政府按每人1000元给予学校一次性补贴。

为切实做好政策落实工作,市人社局主动与黄山学院、黄山职业技术学院、徽州师范、黄山炎培学校等对接,将补贴政策传达至各学校,鼓励学校积极引导毕业生当地就业,有效促进黄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稿件来源:中国就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