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城乡居保民生工程“两提一落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2018-08-10 阅读次数: 1650

今年以来,巢湖市在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民生工程中,从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城乡居民缴费水平、落实社保扶贫政策三个方面发力,切实提升广大参保群众的获得感。

一是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巢湖市及时完成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工作,基础养老金标准由110元/月提高至127元/月,自2018年1月起执行新标准。人社部门与财政部门及时做好待遇核算和财政专项资金拨付工作,确保群众及时享受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惠民政策。截至7月底,全市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对象14.5万人,人社部门累计发放养老金13469万余元,发放率100%。

二是提高参续保缴费水平。通过政策宣传与党员干部示范带动并举,引导群众在自身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选择中高档缴费,为参保对象本人待遇提升打下基础。利用新闻媒体、标语、宣传栏等方式“多渠道”宣传城乡居保政策,县乡村三级经办队伍还主动上门开展宣讲,讲透惠民政策,算清经济帐。乡镇(街道)动员鼓励村(居)党员干部带头选择高档次缴费,为群众树立“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身边典型,调动了全市城乡居民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积极性。截至7月底,全市参续保缴费24.32万人,征缴保险费7859.53万元,人均缴费金额323.18元,远远超出2017年人均缴费248.10元的水平。

三是落实社保扶贫政策。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省人社厅、财政厅、扶贫办、卫计委、民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将2018年度城乡居保扶贫目标任务逐层分解到全市所有镇街、村居。人社部门积极与财政、民政、计生等部门对接,获取社保扶贫工作基础数据,做好参保信息系统维护,落实财政代缴资金,确保贫困群众享受城乡居保扶贫政策不漏一人。截至7月底,巢湖市符合城乡居保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477人、低保对象3642人、特困人员162人,政府代缴保费和兑现缴费补贴共205万余元。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