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10月12日起至年底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集中参保缴费

2023-11-17 阅读次数: 588

10月12日,重庆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从12日起全面启动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集中参保期截止2023年12月31日。

每人补助都提高 人均自付费用进一步降低

《通知》明确,重庆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参保标准为: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380元/人·年,二档755元/人·年;在渝高校大学生(含全日制研究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一档350元/人·年、二档725元/人·年。

相较于2023年度,2024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待遇水平持续提升,保障力度不断增强。其中,继续加大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财政补助力度,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达到640元/人·年。

“提高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是解决老百姓‘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之一。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相应地人均自付费用会进一步降低。”重庆市医疗保障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从2016年开始,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每年持续增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一档筹资标准为102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640元,个人缴费380元。从费用比例来看,财政补助占了近三分之二,减轻了参保人医疗费用负担。

在渝高校学生、返乡农民工等群体有新利好

针对在渝高校大学生参保,今年有重要利好:自2023年起,在渝高校大学生(含全日制研究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期从学年调整为自然年度,待遇享受时间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生入学时参加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待遇享受时间为完成缴费的次日至次年12月31日。

“这一变化解决了当年未就业应届毕业生的医保待遇问题。”重庆市医保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对2024年的应届毕业生来说,已参加2023年9月至2024年学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待遇享受时间为2023年9月至2024年12月,避免了大学生在毕业年度,因未就业出现医保断档情况,确保毕业生基本医保接续有保障。

返乡农民工等群体也有利好,《通知》明确,在2024年1月1日至2月29日期间参保缴费的返乡农民工等参保人员,自完清费用的次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与此同时,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力度也在加大。《通知》明确,从2024年起,孕产妇产前检查费补助限额提高至300元,住院顺产分娩定额补助提高至600元。剖宫产及并发症按照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政策报销,报销额度低于600元的按600元补足,一定程度减轻了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线上线下多渠道便捷缴费

市民参保缴费也很便捷。线上,可通过重庆市电子税务局、“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社保云缴费”微信小程序、渝快办、支付宝、云闪付进行参保缴费。其中,“社保云缴费”微信小程序和支付宝可免登录直接进行缴费。线下,参保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社保所、居委会(村委会)以及办税服务厅办理。

缴费成功后,参保人可通过“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在“个人社保”模块中的“社保费缴费证明”进行查询,或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通过手机号或身份证号登录重庆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也可拨打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公开电话(023-88979966)或各区(县)医疗保障局公开电话进行查询,还可以在各地医疗保障局窗口、办税服务厅窗口查询。

重庆市医保局、重庆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增强部门间的协同联动,派出政策宣讲服务队,走进街道、社区、乡镇,开展医保政策宣传辅导,解答群众在医保参保缴费过程中的问题,持续优化缴费服务,助力保障民生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