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8 阅读次数: 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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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
《关于调整补收2022年度
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的通知》
缴费基数上下限
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386.91元/月,2022年安庆市企业养老和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9160元/月,下限为3832元/月。
执行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次性调整补收差额部分
2023年1月安庆市将按照上述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参保单位及其职工的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并一次性调整补收2022年1-12月份缴费基数的差额部分。
调整补收时间
各单位在2022年1月至12月2日期间退休的人员,如愿意调整本人2022年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由各单位在2022年12月20日前补报,2023年1月份一次性补收、补调或抵退,养老金重新核算;逾期未补报的,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