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05 阅读次数: 4210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国家首次对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做出全面部署,将对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人力资源服务业是为劳动者就业和职业发展,为用人单位管理和开发人力资源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行业,是国家确定的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是优先开发与优化配置人力资源,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内在要求,是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在总体安排部署上,《意见》提出以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为重点,坚持市场主导、需求引领,鼓励创新、提升服务,深化改革、增强活力,依法管理、规范发展的总方针和原则,实现到2020年建立健全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的发展目标。
《意见》提出了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八项重点任务。一是发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群,增加人力资源服务供给。到2020年,培育形成20家左右在全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龙头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二是增强人力资源服务创新能力,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推进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三是培育人力资源服务品牌,鼓励开展自主品牌建设,形成一批知名企业和著名品牌。四是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统筹规划和政策引导,形成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枢纽型基地和产业创新发展平台。五是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力资源服务业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引进力度,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六是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由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探索建立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等制度,深入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建立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共享和综合执法制度。七是深化人力资源市场体制改革,实现人力资源市场领域的管办分离、政企分开、事企分开、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分离。八是夯实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基础,完善行业统计调查制度、定期发布行业发展报告、培育发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组织。
为加强政策引导,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最大限度地激发行业发展活力,《意见》稿从六个方面提出了促发展政策措施。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研究通过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对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给予支持。二是落实营改增、离岸服务外包、技术先进型企业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三是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进一步放宽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四是完善政府购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政策,逐步将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人力资源服务交给社会力量。五是扩大对外开放与交流,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稳步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对外开放,积极构建公平稳定、透明高效、监管有力、与国际接轨的人力资源服务业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六是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制定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及配套规章,着力打破人力资源市场中存在的地区封锁、市场分割等各种壁垒,建设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人力资源市场执法队伍。
《意见》还要求各地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组织领导,探索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制定本地区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配套政策,将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纳入本地区服务业和人才工作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确保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