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参保职工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增加

2019-10-29 阅读次数: 1277

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75%提高到85%。

  新增8类门诊规定病种每月报销限额:

  1、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1000元

  2、视网膜静脉阻塞 170元

  3、高脂血症 120元

  4、前列腺增生(中、重度) 250元

  5、血管性痴呆 400元

  6、肾病综合征 1000元

  7、抑郁症(中、重度) 300元

  8、炎症性肠病(慢性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 280元

  另外,在此基础上,原有的22种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月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也分别上调,报销限额根据病种不同分别划定,其中,异体器官移植患者术后一年内门诊治疗报销比例最高,为每月5500元;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门诊报销限额最低,为每月150元。此外,今后,将恶性肿瘤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调整为门诊治疗和门诊治疗期间必要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