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实施多项惠民政策减轻居民就医负担

2018-09-12 阅读次数: 1952

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天津市不断健全完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年增加政府补贴,持续提高报销比例,改革优化支付方式,推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有效减轻重大疾病患者的经济负担。

一是逐年增加政府补助标准。近年来,市政府一直将提高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作为政府20项惠民工程推进实施。2017年,本市将居民医保人均政府补助标准,从730元提高到800元,增加了70元;2018年,再次将补助标准从800元提高到840元,增加了40元。同时,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和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等特殊群体,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贴。这些举措进一步提高了本市居民医保基金的保障能力,有效促进了全民参保进程,实现了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工作目标,医疗保障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二是持续提高住院报销比例。近年来,天津居民医保惠民力度逐年加大,待遇水平连续提高。2017年,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二、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2019年,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再次提高5个百分点。其中,学生儿童在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0%;成年居民按低、中、高档缴费,在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60%、65%、70%。较2018年相比,2019年居民医保三级医院住院,政策范围内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水平将下降11.1%-14.3%。据测算,此项政策实施后,每年将增加居民医保基金支出近2亿元,有效减轻了患重大疾病居民的经济负担。

三是深化改革医保支付方式。统筹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逐步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在全市二、三级医院全面启动按病种付费,包括心脏支架介入、膝关节置换等167个常见手术病种,患者人均负担下降30%以上。从支付方式改革效果看,达到了患者负担减轻、医院降本增效、医保支出可控三方共赢的改革预期。

四是大力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在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推进工作中,我市做到了三个“全国第一”:第一家接入国家平台的省份、第一单异地刷卡结算、经办机构跨省清算第一笔医保资金。截至目前,共计出台了10项配套政策,启动了186家定点医疗机构异地联网结算,备案参保人员18万人,累计实现了4万余人次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涉及金额达10.29亿元。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减轻了患者住院垫资压力和其他成本,让群众及时分享改革的实惠,体验到服务的便捷。

下一步,我市将出台大病保险向贫困人口倾斜政策。将把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新增财政补助中的一半(人均20元)用于大病保险,重点解决因病因残致贫返贫等特殊贫困人口的实际问题。市人力社保局正在会同财政、民政等部门,研究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等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居民大病保险对医疗救助等贫困人口的倾斜政策。住院医疗费用继续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顺序,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一站式”联网结算报销,有效缓解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垫付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