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7 阅读次数: 3066
一、办理事项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业务
二、所需材料
(一)个人缴费信息已足额缴纳,且没有欠费;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身份证复印件到港口区社保局征缴大厅转移组办理转移
2.转移组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3.由参保人员自行携带《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局转移组
4.新参保地社保局开出《社会保险接收函》,参保人员自行携带或委托邮寄至我社保局
5.我社保局最后开出《社会保险转移缴费明细表》,参保人员自行携带或委托邮寄至新参保地社保局
6.新参保地社保局办理转移接收后即可。
以上办理流程为从我社保局转出,转入流程与转出相反。
四、办理部门:社会保险费征缴股
五、咨询电话:0770—2862916
六、温馨提示:(一)所有表格请用水性笔或钢笔来填写;(二)打印《缴费凭证》时请携带养老保险手册;(三)携《缴费凭证》及时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时限一般为半年,过期后请重新到社保局打印《缴费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