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社保关系转移业务

2018-07-27 阅读次数: 3066

一、办理事项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业务

二、所需材料

(一)个人缴费信息已足额缴纳,且没有欠费;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身份证复印件到港口区社保局征缴大厅转移组办理转移

2.转移组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3.由参保人员自行携带《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局转移组

4.新参保地社保局开出《社会保险接收函》,参保人员自行携带或委托邮寄至我社保局

5.我社保局最后开出《社会保险转移缴费明细表》,参保人员自行携带或委托邮寄至新参保地社保局

6.新参保地社保局办理转移接收后即可。

以上办理流程为从我社保局转出,转入流程与转出相反。

四、办理部门:社会保险费征缴股

五、咨询电话:0770—2862916

六、温馨提示:(一)所有表格请用水性笔或钢笔来填写;(二)打印《缴费凭证》时请携带养老保险手册;(三)携《缴费凭证》及时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时限一般为半年,过期后请重新到社保局打印《缴费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