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市推动“六个严禁”严禁公职人员及相关部门 单位违规使用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形成常态

2018-08-09 阅读次数: 1533

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是落实省、市委的部署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我市高度重视,把深入推进严禁公职人员及相关部门单位违规使用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作为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作为确保社保事业平稳健康发展的纪律保证。2018年,我市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充分认识开展严禁公职人员及相关部门单位违规使用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中央和省委巡视组“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部门职责任务,推动专项整治成为常态,取得实效。

一是建立了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从2015年启动,经过2016年、2017年的深入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建立了工作长效机制。从2018年起,全市每半年集中开展一次“六个严禁”严禁公职人员及相关部门单位违规使用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采取集中开展与分头开展相结合的方式,精心拟制方案,确定整治主题,明确责任分工,量化整治指标,突出整治实效。

二是建立了监督检查机制。市人社部门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责部门,积极主动协调监察、财政、审计、地税等责任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整合力量成立巡查组,加强对县区各相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适时对各县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实现监督检查制度化常态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是建立了责任追究机制。各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分组负责、分口把关、梳理汇总、跟踪督办的原则予以处理。对领导干部违反“严禁违规使用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线索,要认真调查核实,违规违纪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问责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不力、敷衍塞责、落实效果不好的,对问题整改不重视、走过场、不到位的,对存在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有责不究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是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2018年5月9日,市人社局作为严禁公职人员及相关部门单位违规使用社保资金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责部门,积极履行主责部门职责,召集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审计局、市卫计委、市监察委等责任单位,就深入推进我市2018年严禁公职人员及相关部门单位违规使用社保资金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协商,明确整治工作开展方式和职责分工,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协调机制,由各责任单位确定专项整治工作的负责人和联络员,进一步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联系和对接。

五是明确了专项整治重点。2018年,我市严禁公职人员及相关部门单位违规使用社保资金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社会保险基金(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管理使用监督中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不按规定入账,隐瞒、截留、坐支、转移社会保险缴费收入;不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政策、擅自扩大使用范围;违规将社会保险基金用于对外投资、经商办企业、自行或者委托房贷、参与房地产交易、弥补行政经费和平衡财政预算,以及为企业贷款担保、抵押等。充分揭示和严肃查处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是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市各责任部门相互协作、各司其职、认真履职、多措并举,共同维护基金安全,确保基金安全完整、运行平稳。人社部门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基金预决算制度和基金保值增值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基金监督管理四项制度、社会保险重复参保和死亡冒领筛查工作机制,加强基金日常监管,加大基金监督检查力度,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四项规定执行情况专项督查、工伤保险内部控制专项检查、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社会保险欠费清理核实、整改落实养老保险重点指标专项核查发现问题等工作,认真查找社保基金管理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坚持以查促建,强化基金安全源头治理,实现问题销号,不断增强风险控制能力,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平稳运行。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严格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内部、外部对账工作,严格基金用款计划和审核审批制度,积极开展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健全完善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加大稽核检查力度,有效防范基金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财政部门严格财政专户管理,做到基金收入及时入账,基金拨付及时到位,加强基金对账工作,健全监督机制,定期开展基金自查,强化基金保值增值,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问题的发生。税务部门认真履行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加强基金征收安全管理,加大社会保险欠费追缴力度,完善税费同征同管,实现了“以税促费、以费促税”的良性互动,确保社会保险费及时安全入库。卫计部门加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及工伤医疗康复机构的监管,2018年上半年对医保定点服务机构、医院医务人员参与伪造参保人员住院病历和证明材料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现违规行为。审计部门实施社保基金审计的制度化常态化,充分揭示和严肃查处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维护基金安全。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开展严禁公职人员及相关部门单位违规使用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将专项整治融入基金管理运行的各个环节,推动专项整治成为常态。进一步强化专项整治措施,加大巡查监督力度,针对上半年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销号制度,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逐条进行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留死角。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检查,查找制度制定和执行中的漏洞,以查促建,堵塞制度漏洞,规范管理,促进经办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