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6 阅读次数: 2249
提起住宅公积金,想必很多人都不生疏,住宅公积金是指由各地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员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宅公积金,托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宅公积金的在职员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宅公积金的离退休员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的一种形式。
虽然住宅公积金借款平常看用途不大,可是到了关键的时候,它能够发挥巨大的作用,可是许多人运用住宅公积金的经验比较少,不是很了解运用住宅公积金的注意事项,为了让更多的人能更好地运用住宅公积金,防止遇到不必要的费事,因此云南远创人力资源给大家带来了公积金贷款买房6大注意事项:
一、夫妻贷款
如果是夫妻两边共同借款买房,不管是在结婚前还是在结婚后申请办理的公积金借款,只要有夫妻两边中的一方申请办理过公积金借款,那么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之前的借款未还清前,夫妻两边是不能够再使用公积金借款买第二套房子的。
二、第二套房
借款人如果在购买第一套房的时候就现已使用了公积金借款,在公积金借款在尚未还清前不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借款购买第二套住宅。只要在还清前一套住宅借款的前提下才能再次运用公积金借款,在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宅时不能运用公积金借款。
三、公积金额度
请求借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贷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贮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公积金借款额度也就为零,这就意味着将请求不到公积金借款。
四、提前还款
按照公积金借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早还款应在还贷满1年后提出,而且偿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所以,假如你申请的借款未满一年,那就不要申请提早还款,因为如果申请了的话,银行收取的违约金也会比较多。
五、还款困难
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找身边的银行。当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可向银行提出延伸告贷期限的请求,经银行调查事实,且未有拖欠应还告贷本金、利息,银行就会受理你的延伸告贷期限请求,可是,告贷期限改变按规定只可处理一次。
六、遗失合同
不要丢失借款合同和借据。申请按揭借款,银行与你签定的接待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证明文件,由于借贷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贷人,你应当妥善保管合同和借据凭证,同时仔细阅览合同的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在这里,云南远创人力资源提醒您在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以上几个事项,避免由于疏忽大意等原因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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