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困难群体参保缴费负担

2021-10-14 阅读次数: 1072


近期,人社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巩固拓展社会保险扶贫成果 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知》,强调要有效防止参保人员因年老、工伤、失业返贫致贫,减轻困难群体参保缴费负担。


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缴费档次养老保险费。在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时,对上述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可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


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困难人员参保缴费提供资助。对灵活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引导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