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20 阅读次数: 2863
事项名称 |
异地医疗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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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FZ01RS-QR-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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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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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法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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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 |
1、收件审核:窗口经办人当场审查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审批并退还登记表一份;申请材料不齐全,出具《缺件告知单》,由经办人员当场提出初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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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1、派驻外地工作半年以上的职工;2、安置异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退休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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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材料 |
1、《FZYB40005-1福州市参保人员长期驻外或异地安置登记申报表》(一式两份需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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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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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当场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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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科室) |
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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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
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鼓楼分中心: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1-2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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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鼓楼分中心: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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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968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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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0591-87842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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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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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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