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实体企业:数字及实体经济的价值共生

2021-11-11 阅读次数: 882

随着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一大批有影响力的数字经济企业应运而生。这种基于互联网数字技术,由数据驱动、平台支撑、网络协同的经济活动单元构成新的经济关系,它联通参与交易的多个特定群体,为之创造互动机制,满足所有参与者需求,为主要价值创造者贡献盈利商业模式。如在产业互联网、社交网络、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搜索引擎、在线游戏等领域,既有专注深耕某一单一领域、构建独特生态圈的企业,也有跨多个领域的大平台、复合型平台企业。数字经济发展极大方便了居民经济社会生活,提升了运行效率,在更好满足消费需求、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特别是疫情暴发以来,数字经济顺势成为引领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宅经济”、“云办公”、线上课、在线问诊、VR看房……一时间,数字化成为一切产业的“必选项”,人们的衣食住行都与平台发生着经济关系。

然而,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必然遵循某种定律和边界,诚如列宁告诫的,“真理只要向前一步,哪怕是一小步,就会成为谬误”。好的事物,如果出轨或偏离航向就会导致熵值增加,甚至适得其反。对数字经济而言,从其异军突起到“内卷化”竞争诟病,一个绕不过的问题逐渐浮出水面:如何守正创新、行稳致远?

实体经济是互联网平台的源头活水

平台经济是数字经济时代的典型代表。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同时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在推动技术和产业变革朝着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方向加速演进的同时,其“另一面”诸如霸王条款、“二选一”、“大数据杀熟”、“价格歧视”等竞争乱象也愈演愈烈。资本纷纷涌入各大平台机构,如果其野蛮生长,不仅危害消费者权益,还会抑制企业创新,推高市场成本,甚至有可能导致系统性风险。平台经济的规范和发展问题受到学界和公众的空前关注。

今年年初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国家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同时要依法规范发展,健全数字规则。由此定下全年工作基调,要求平台经济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建立健全治理体系,促进公平竞争,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一段时间以来,有关部门陆续出台监管举措,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完善公平竞争制度,改革市场监管体制,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特别是针对一些平台企业存在野蛮生长、不正当竞争行为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查处,有效防止了资本无序扩张,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稳步向好。

最近,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赋予电子商务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助力“实现共同富裕”的新使命,明确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电子商务发展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规划》提出聚焦电子商务连接线上线下、衔接供需两端、对接国内国外市场的功能定位,更有效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强调创新驱动、鼓励新模式新业态蓬勃发展的同时,坚持底线思维,促进公平竞争,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这无疑为平台经济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也给正在进行的“双11”释放出重要信号。

简单的“稻草理论”:稻草丢在大街上,就是垃圾;绑在大白菜上,可以卖白菜的价格;绑在大闸蟹上,就是大闸蟹的价格……这形象地说明了价值共生的关系。平台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是同样的道理。实体经济不行,平台则失去源头活水;实体经济欣欣向荣,平台才能借数字技术赋能进一步做大蛋糕。

数字经济的未来在“脱虚向实”

一个共识已经深入人心:数字经济本质上是一种市场工具,发展数字技术是手段、不是目的,根本的是要通过数字经济的链接效应和数字化赋能,激活整个产业,最终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要言之,数字经济的未来是“脱虚向实”,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新型实体企业。

数字经济的初衷是给市场供需各方“搭桥”、“输血”助力,其根植于上下游产业链的实体经济中,“分一杯羹”而食之。从底层逻辑看,数字经济的收益来源于产业链中实体经济所创造的利润。归根结底,只有真正让实体经济发展起来,产业生态各方才可能共享发展成果。因此,数字经济的重要功能是要血脉畅通,否则就会产生“梗阻”,或变“输血”为“抽血”,从而损害整个肌体的健康。

数字经济通过“实打实”助力实体企业增长,“脱虚向实”成为未来发展方向。当前,许多传统行业的“痛点”在于价值链条过长,一环扣一环,有着较复杂的上下游供应链结构——从采购、研发、生产、销售、市场、物流到售后等多个环节,由于周期跨度较长、流程繁琐,企业为了提高效率往往选择其中某个环节进行精益化生产,生产完之后再交给接续的下游环节,一层层流转,形成闭环。这种链条式的产供销流程会导致信息传递效率低,客户反馈速度慢,协同性不高,整个行业过于强调标准化而难以满足用户的个性化需求,导致行业内形成了一种“各自为政”的散、乱局面。这种传统模式显然无法适应当前发展需求,完全可以在信息更精准匹配的下趋于优化,这正是数字技术企业大有可为的空间。

平台型企业可以对产业链供应链进行整体性把握,实现价值链的全流程管理。比如,针对性削减或压缩链条上的低效环节,实现“去中介化”,让供需双方直接对接,大大提升了供给侧反应速度,有效降低交易成本。另外,还可以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为优质实体企业创新融资渠道和方式,降低融资成本,如应收账款融资、仓单质押融资等。

当数字企业越来越多地实质性参与实体经济价值创造,在某种意义上,它已经发展成为一种“新型实体企业”。

“新型实体企业”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并不是所有数字技术企业都能深度参与实体经济的价值创造。那些深耕产业链供应链的新型实体企业,往往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成熟代表,它们持续推动技术创新,拥有卓越的数字能力,可以有效带动供应链上下游的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和网络化、智慧化发展。

不管是这些新型实体企业是依托数字经济起家,还是由传统实体企业数字化转型而来,它们之所以能“盘活”供应链,概因有三大共性特征:

一是具备实体企业基因属性,直接承担商品和服务的生产、流通任务;

二是具有数字技术创新能力及丰富的场景化应用,依托数据资源和技术禀赋优势,改善自身经营效率,并引领相关领域的数字化升级;

三是具有“基础设施运营商”的实力,能够在工业生产、商品流通、信息通信、民生保障等领域,建立技术赋能、普惠共享的生态底座。

近年来,一大批拥有传统实体基因、同时具备强大数字技术和能力的“新型实体企业”脱颖而出。日前,中国企业评价协会发布的《新型实体企业100强》测评结果显示,华为、京东领跑百强榜,一同上榜的还有京东方、大疆、宁德时代、药明康德、北汽、比亚迪等企业,类型涵盖智能制造、信息技术、智慧能源、智慧医疗、智能交通等众多新兴产业领域,同时也包含了伊利、洋河、陕鼓集团等一批传统行业中推进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领先企业。

不难发现,这些新型实体企业除了具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核心竞争力,还有两方面突出特质。一方面是“厚重”感,重固定资产投入、重人力资源配置,建设了大量的社会化基础设施。正是这种“厚重”,为新冠疫情冲击之下我国经济稳增长和防风险提供了坚实支撑。另一方面,强调“科创”。无一例外将科技创新应用视为企业发展基石,重视通过数字科技、基础材料创新,推进“强链补链”与节能降耗,赋能全产业链供应链资源优化配置。

其中,又以京东最有直观代表性。与许多互联网企业相比,京东曾因“太过笨重”而格格不入,曾因打破产业边界、推动全方位无界合作而存在隐忧,曾因在智慧供应链上不断投入面临财报压力,也曾因包揽起了传统行业采供和代理商职能而遭遇挑战,但正是这种扎扎实实的“打法”,使京东逐步具备了领跑新型实体企业的实力。

国家“十四五”规划指出,“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强化基础设施支撑引领作用,构建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如此,大力发展像京东一样兼具实体企业基因属性且兼具数字创新能力的新型实体企业,将成为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重要力量,势必在双循环新格局中发挥巨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