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0 阅读次数: 961
“帮助6万名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是辽宁省政府2021年十件民生实事之一。记者9日从辽宁省人社厅获悉,截至目前,辽宁省各级人社部门已帮助7.3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提前完成全年任务目标。
据介绍,辽宁省人社部门依法依规确定困难人员范围,提高帮扶精准性。依据《辽宁省就业促进条例》,经省政府同意,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范围,由8类人员扩展为10类人员,将省级乡村重点帮扶县脱贫劳动力和农村低收入劳动力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明确其他地区脱贫劳动力可参照享受就业援助相关政策,已有3236名脱贫劳动力享受就业援助政策。
同时,依据《民法典》确定“家庭成员”和“近亲属”范围,为精准认定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权威解释,解决了长期困扰基层的难题。各地今年以来共帮扶2296名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占帮扶困难人员总数的3.8%。
辽宁省人社部门还实施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提高就业稳定性。省人社厅会同有关部门出台18条延续实施和优化完善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帮扶力度,为5119户企业、21.2万名职工发放以工代训补贴5.7亿元,减征失业保险费8亿元,扩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受益面,为5.7万户参保单位拨付返还资金11.6亿元,减轻了企业压力,稳定了市场主体,为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和创造更多岗位。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渠道,举办“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服务活动,加密就业困难群体招聘对接频率,全省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12085人,占实现就业人数的20.1%。
全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还设立专门服务就业困难人员的综合窗口,全面掌握就业失业状况、就业创业意愿、技术技能水平、培训服务需求等信息,有针对性地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推介就业创业政策和职业培训项目等服务,为1251名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非全日制工作,实现多样化自主就业、分时就业,42217名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帮扶实现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
针对大龄失业人员、重度残疾人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等通过市场化方式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各地统筹开发和腾退公益性岗位,实施托底安置。5753名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实现就业,占已就业人数的9.6%。
另外,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将帮助6万名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作为2021年各市“三落实”就业工作专项考核的核心指标之一,按月调度并定期通报14个市完成进度,对未按序时进度完成任务的市制发提醒函,加大对各市落实就业困难群体帮扶政策督促力度。积极协调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共享相关数据信息,优化完善省级集中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就业援助管理”模块,建立实名制数据库分类管理,实现认定人员信息实时比对,享受政策信息全域查询。
据介绍,下一步,辽宁省人社厅在继续指导各地抓好民生实事完成质量的基础上,将配合省政府督查室做好民生实事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