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继续阶段性降低养老保险费率

2018-06-20 阅读次数: 2075

“原以为两年到期后阶段降低养老保险费率会取消,单位缴费费率重新回到20%,没想到今年的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继续阶段性降低养老保险费率。”近日,永州市参保企业尤其是困难企业对今年5月1日起继续降低养老保险费率这一好消息“点赞”。

永州市根据湖南省统一安排,从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低至19%,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两年来,此举让全市1800家参保企业直接受益,直接为永州市参保企业减负近亿元。

“大多企业曾经担心两年过后永州将不能继续享受阶段性降低养老保险费率。”该市社保处负责人告诉笔者,根据规定,今年享受阶段性降低费率规定是各县区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截至2017年底)高于9个月的,可阶段性执行19%的单位缴费比例至2019年4月30日,“很多企业认为永州市经济不发达,企业经营压力大,社保征缴形势不够乐观,可能会因降低费率减少基金征缴额和发放支撑力,基金累计结余达不到国家文件要求支付月数而不能继续享受降低费率。”而实际上,近年来,永州市人社部门从加大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力度入手,加强基金征缴,不断提升基金支撑力,确保了养老金100%按时足额发放,累计结余基金符合可支付月要求。“今年我市可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养老保险费率,让全市企业续享社保红利,接力为企业减负。”该负责人说。

转自湖南民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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